專 權 政 治 總 會 說 是 「 集 體 領 導 」 、 「 集 體 負 責 」 , 實 際 上 所 謂 「 集 體 」 是 用 來 掩 飾 個 人 專 斷 , 並 為 個 人 專 斷 的 錯 誤 決 策 卸 責 。 斯 大 林 時 代 說 是 「 集 體 領 導 」 , 毛 澤 東 時 代 也 說 是 「 集 體 領 導 」 。 鄧 小 平 於 一 九 七 八 年 重 掌 權 力 時 , 批 評 中 共 高 層 開 會 永 遠 是 「 一 言 堂 」 , 大 家 長 說 了 什 麼 話 , 其 他 人 都 「 鴉 雀 無 聲 」 。 但 到 他 當 上 大 家 長 後 , 作 出 廢 黜 胡 耀 邦 和 六 四 鎮 壓 等 決 策 時 , 也 是 鴉 雀 無 聲 。
西 方 的 groupthink , 即 「 團 體 迷 思 」 這 概 念 , 是 1972 年 美 國 心 理 學 家 Irving Janis 提 出 的 。 他 講 的 「 團 體 迷 思 」 , 還 不 至 於 如 專 權 政 治 的 「 集 體 意 識 」 。 基 本 上 , 團 體 迷 思 仍 屬 於 開 放 社 會 中 的 產 物 。 只 不 過 是 負 面 產 物 , 它 與 團 隊 精 神 主 張 發 揮 個 性 並 相 互 協 作 的 精 神 相 反 , 它 是 壓 抑 個 性 的 思 維 方 式 。 Janis 對 「 團 體 迷 思 」 的 原 定 義 是 : 「 一 種 思 考 模 式 , 團 體 成 員 為 維 護 團 體 的 凝 聚 力 , 追 求 團 體 和 諧 共 識 , 而 不 能 現 實 地 評 估 其 他 可 行 辦 法 。 」
團 體 迷 思 有 多 種 表 現 形 式 。
無 懈 可 擊 的 錯 覺 : 群 體 過 份 的 自 信 和 盲 目 的 樂 觀 , 忽 視 潛 在 的 危 險 及 警 告 , 意 識 不 到 一 種 決 策 的 危 險 性 。
集 體 合 理 化 : 通 過 集 體 , 將 已 經 作 出 的 決 策 合 理 化 , 忽 視 外 來 挑 戰 。 一 旦 群 體 作 出 了 某 個 決 策 後 , 更 多 的 是 將 時 間 花 在 如 何 將 決 策 合 理 化 , 而 不 是 對 它 們 重 新 審 視 和 評 價 。
對 外 偏 見 : 認 為 任 何 反 對 他 們 的 人 或 群 體 都 是 邪 惡 和 難 以 溝 通 協 調 , 故 此 不 屑 與 之 爭 論 ; 不 欣 賞 不 同 的 意 見 和 看 法 , 對 異 議 者 總 是 立 即 給 予 反 擊 … … 。
還 有 其 他 表 現 。 這 種 種 形 式 , 都 與 特 區 政 府 的 表 現 有 點 相 似 。 只 不 過 , 團 體 迷 思 至 少 還 對 所 屬 團 體 有 自 信 並 對 之 有 迷 思 。 特 區 政 府 就 恐 怕 連 這 一 點 信 念 都 沒 有 。 我 們 看 到 的 只 是 幾 乎 所 有 高 官 人 人 推 卸 責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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