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一九二九年十月華爾街大崩 潰,美國經濟危機深重,生產力下降、失業率上升,大部分家庭無隔宿糧,可是,是年十一月,赫謝爾還獲六千元捐款,至三二年十二 月,一共獲二十七萬(約合二十世紀末二百七十萬),可見投資者如何瘋狂。也是合該有事,凱恩斯於一九三○年十月十一日在倫敦《星期六晚郵報》發表那篇爭論 性很大的論文〈我們孫子一代的新天地〉(Economic Possibilities for Our Grandchildren),竟然成為「幫兇」。在一片愁雲慘淡的經濟末日中,凱恩斯「赤字救國」的思想已在醞釀,他對前景極之樂觀(此文主要內容見○ 三年三月二十日的〈除非爆發核戰 前景繁榮璀璨〉,收台北遠景《局勢高危》),文中指出伊利沙伯一世善用德雷克爵士從西班牙手上奪得的財富,令英國成為一流強國;又強調複利滾存創造財富的 威力超乎人們想像,伊利沙伯一世每投資一鎊,至今回報在十萬鎊以上。拜讀此文,赫謝爾靈機一觸,斷章取義,指出凱恩斯知道德雷克的藏寶,已因「複利作用令 其累計財富已達令人不敢相信的驚人水平」;赫謝爾複印以千計的文章,加上這行副題〈著名理財專家指出德雷克遺產富可敵國〉,寄回美國派發。一九一九年初, 凱恩斯以英國財政部代表身份參加巴黎和會,強烈反對戰勝國要德國作出巨額賠償,和與會國包括英國政府意見相左,憤而辭職,回劍橋當講師,是年年底出版《和 平的經濟後果》一書,引起大西洋兩岸注意,凱恩斯聲名大噪。國際知名人士凱恩斯的文章令捐款大增,不難理解。
「德雷克遺產」引起「捐款」狂潮,以至驚動「政府高層」,美駐英大使為此事被召回國,其時盛傳可能高達四百億鎊的德雷克遺產會被提走、流出英國,英倫銀行擔心引起金融恐慌,華盛頓召回大使了解真相。
六、
到 了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在美國政府的壓力下,英國內政部行文指出德雷克遺產是騙局,同時下令蘇格蘭場對赫謝爾在英國的活動展開調查;但他接受「捐款」,合 理合法,直至美國一名郵局稽查指證赫謝爾以郵件寄發虛假訊息,等於「利用郵局從事非法勾當」,才能把他入罪。一九三三年一月九日,赫謝爾終於被捕並遞解回 美受審。令人驚異的是其美國捐款人認為他受奸人所害(目的在搶奪他應得的德雷克遺產),數度集資給他打官司,而他繼續「妖言惑眾」,最妙想天開的是他指稱 報上刊登總統羅斯福點燃煙斗的相片,是美國政府向英國施壓要其交出德雷克遺產的訊號,如此「天方夜譚」,其「信徒」居然信以為真,即使赫謝爾被判刑,仍有 人「捐款」,他們認為審判根本是另一個騙局,堅信赫謝爾恢復自由身後便會啟程赴英領取遺產,屆時他們當然「盤滿缽滿」。赫謝爾的「捐款者」在他入獄時,還 在艾荷華Auburn鎮一個農莊召開一次為期二天的大會,商討獲得這筆財富後如何運用,結論是大家攤分後把「剩餘款項」購千頃土地興建高爾夫球場、游泳 池、兒童遊樂場及保留大片狩獵森林……。經過上訴後,赫謝爾終因欺騙了八十至一百萬名美國中西部鄉下人約千萬元而被判十年徒刑。入獄時自稱是「德雷克爵 士」的大騙子,不久精神病發,一九四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死於獄中!
七、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投資者心智未開竅,其時經歷過 第一次世界大戰和世界經濟大蕭條的雙重打擊,政經俱未上軌道,騙子用武有地……。美國有龐茲、赫謝爾, 歐洲除杜麗絲.漢貝外,值得一提的還有路斯迪和富格遜。域陀.路斯迪(Victor Lustig, 1890-1947)這名英俊高大口才便給的法國人(生於波希米亞),有辦法二度賣出巴黎世界著名的艾菲爾鐵塔(Eiffel Tower),第一次成功第二次失敗被捕;第一次賣給希望一舉成名的中型建築商安德利.普阿松(Andre Poisson),他知道上當後不想報警,以免被同行譏笑,成為巴黎笑柄;路斯迪因此有再賣鐵塔的機會,這一次準買家報警,他被拘留但從警署扣留室逃逸赴 美……。在美國,他搭上芝加哥黑幫大龍頭阿卡邦(Al Capone),說服阿卡邦在他一項股票投資項目上入股五萬元,這一回,路斯迪知道不可造次,使用新騙術,把這筆錢存入保險庫,二、三個月後,說因投資談 不成而原銀奉還,阿卡邦見他誠實可靠,打賞他五千元—這正是他夢寐以求的。一九三四路斯迪以偽造文件被捕,他再次「越獄」,二十七天後落網,判刑二十年, 一九四七年死於獄中。和路斯迪同期且騙術之高明不相伯仲甚且有過之的是蘇格蘭人阿瑟.富格遜(Arthur Furguson, 1887-1938),他有辦法以六千鎊賣出倫敦自由廣場的納尼遜巨型銅像,以一千鎊賣出倫敦大笨鐘和以首期二千鎊賣出白金漢宮—買家均為美國遊客;一九 二五年他移民美國,到埠後不久成功以分期形式賣出白宮(收首期十萬美元),買主為中部牧場主人;及後試圖賣自由神像給澳洲遊客,後者報警,他終被判行騙 罪……。
本系列的資料,大部分取材自○二年四月二十二日《紐約客》的長文〈海上霸王和騙子〉(R. Rayner : The Admiral and the con man)及格林斯平的新書《上當大全》(S. Greenspan: Annals of Gullibility. Praegor);史蒂夫.格林斯平為科羅拉多大學臨床心理學教授,對何以心智正常絕不愚蠢甚至精明的人會上當受騙,作出甚有見地的分析。歸納起來,令人 受騙的條件是處境(Situation )、認知(Cognition)、個性(Personality)及易動情(Emotion)。處境為騙子營造出來,令你心癢難熬(馬多夫是此中老手,在 大多數情形,是客戶設法送錢給他代為投資);認知是指常識不足或思維不周;個性是過分相信他人;而易動情是「受騙之母」……。格林斯平分析起來頭頭是道, 可惜他亦是「馬多夫騙局」受害人!一月八日《倫敦時報》的「金融城日記」(City Diary)為此寫了數百字的「短訊」。
現代人投資 智商水平甚高,加上一切公開透明且資訊瞬息萬里,沒甚秘密可言,上述騙局重演機會大降;但另類騙局隆重登場,衍生工具無奇不有以至「龐茲騙局」 改頭換面出現,都可輕易令萬千貪圖不勞而獲且貪婪無饜的精英中計、上當。「馬多夫騙局」沒完沒了,預料今年「清理市場整頓秩序」時還會爆出不少類似事故!
世紀大騙局.三之三
* 回應周三拙作,陶尚給本報網站寫了一篇有內容有見地的短文,指出這類騙局通稱商業詐騙,又名「預付金詐騙」(Advance Fee Fraud),尼日利亞的四—一—九詐騙(Nigerian 4-1-9 Fraud;林按,簡稱 419 Scam)便是近例。據陶君的介紹:「詐騙犯會宣稱他們自己是西非政府或當地機構的高級代理人。他們聲稱有一筆由上一任政府留下的錢款需要通過轉移到一個 外國賬戶以使其合法化(洗錢)。接下來他們會用盡各種的藉口來解釋為什麼資金不能即時滙出,最後會要求受害人預付稅款、律師費、滙款費或賄賂以完成手續和 進行滙款。當詐騙犯收到這些錢以後,他們便不再與受害人聯繫。」九十年代中期筆者收過這類信函(這個騙子集團當年好像曾在本報刊登半版廣告),心知不妙, 在「投資者日記」提醒讀者不可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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