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星期二
「緣」的英譯
一個人活了兩輩子,經歷了中國三十年改革的巨變,毛大姐不枉此生了。她不是在小圈子裏碰杯飲宴的老外貴族,全國到處跑,「在美國,生活太充裕,中國令人有激情,天天有新鮮事,越活越年輕。」
三十年前,美國小提琴家史泰恩訪問北京,當年雙方語言不通,兩國的音樂家用音樂溝通,中國人還表演京戲,把史泰恩的美國人一行看得目瞪口呆。「中國人一般很善良,年輕官員也很有見識,他們了解世界,中國一天天在變,問題當然有,不比其他國家少。但人口十三億,中國人的潛質和智慧卻一定比世上其他地方多,我很樂觀。」她說。我沒答話,想到香港「特區」,有點荒涼感。
毛大姐登五嶽,學古文,情迷老莊,讀唐詩宋詞。「中國民間很有幽默感,體現在歇後語裏,民間歇後語跟經典裏的一本正經不一樣。像『西方人洗澡──涮羊(洋)肉』。」說完,她自己笑倒了。
「中國人民的老朋友」,這句話太濫了,許多外國人經營跨國企業,來中國只為了吃中國菜,賺中國錢。毛大姐不同,她是把中國兩個字生活在血液裏的人,一心只想美中兩國成為真正的好朋友。「這是生來的緣份。」她用國語說。
中文的一個緣字,從佛教的輪迴( Karma)衍生過來,英文該怎樣譯?我請教這個新世代的中國通。「 Fate, Predestination, Destiny,通通加起來,拌和。」像炒菜一樣,古時的中文營養成份豐富,英譯以一敵眾,才真是博大精深。「但這只是宏觀的『宿命』。如果宿命是一塊棉花田,『緣份』只是一縷隨風飄逝的幼小的絮絲,這是中西文化之間味道總有點不對的地方。」我說。
「還要加上一個字: Serendipity──偶而交感的光亮。」毛大姐說。
加一點點醬油,就貼近許多。「緣」是柔軟而精緻的牽扯,是一種細細的業力。 Serendipity,這個字也深得不得了,卻又有「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之巧。人的一生,沒有痛哭傷心過,領悟不了其中的蒼茫。我沒有說下去,談話就此結束了。
2009年11月5日星期四
所謂曾經,就是幸福!
(網上故事)有一位長年住在山裏的印第安人接受一位住在紐約的友人邀請,到紐約做客。當他們到了紐約機場正要穿越馬路時,印第安人對紐約友人說:「你聽到蟋蟀聲了嗎?」紐約友人笑着說:「你大概坐飛機坐太久了,這裏怎麼可能有蟋蟀呢?你瞧!那兒正在施工打洞,機械的噪音那麼大,怎麼會聽得到蟋蟀聲呢?
印第安人二話不說,走到斑馬線旁安全島的草地上翻開了一段枯倒的樹幹,招呼紐約友人前來觀看那兩隻正高歌的蟋蟀!紐約友人不可置信地說,「你的聽力真是太好了,能在那麼吵的環境下還聽得到蟋蟀叫聲!」
印第安朋友說:「你也可以啊!每個人都可以的!我可以向你借你口袋裏的零錢來做個實驗嗎?」
「可以!可以!我口袋裏大大小小的銅板有十幾元,你全拿去用!」印第安友人把銅板拋到柏油路上,突然,有好多人轉過頭來看,甚至有人開始彎下腰來撿錢。
「你瞧,大家的聽力都差不多,不一樣的地方是,你們紐約人專注的是錢,我專注的是自然與生命。所以聽到與聽不到,全然在於有沒有專注地傾聽。」
我們專注的是什麼?如果我們能清楚瞭解,再加上專注地傾聽,我們就可以清晰的聽到:孩子邁向成熟路程中的好奇、羞澀、快樂與創新。爸媽辛苦了大半輩子的願望、期許、不捨與慈愛。另一半共同經營家庭的快樂、痛苦、溫馨與情愛。同業朋友奮鬥歷程中的挫折、成功、信任與友愛。
如果我們專注地傾聽,我們可以清晰的聽到:自己生命心靈深處中的願景、責任、自由與大愛。
一直以為幸福在遠方,在可以追逐的未來。我們的雙眼保持着眺望,我們的雙耳仔細聆聽,唯恐錯過機會。現在才發現,那些握過的手,唱過的歌,流過的淚,愛過的人……所謂的曾經,就是幸福!
(李怡)
2009年10月19日星期一
永遠不死?
Though Frederick the Great of Prussia eventually won, together with the British, the Seven Years War(1756-1763) against an alliance consisting of Austria, France, Russia and Sweden, he suffered a major setback in 1757 in the Battle of Kolin. The battle saw 44,000 Austrians under Count von Daun defeat 32,000 Prussians under Frederick. The Prussian casualties were 14,000; those of the Austrians, 9000.
At the battle, Frederick attempted to rally his terrified troops."Rogues," he cried,"would you live for ever?" Apparently his cavalry, racing past him in full retreat, wished to try.
普魯士腓特烈大帝在一七五六年到一七六三年的七年戰爭之中,和英國聯手,終於打敗了奧地利、法蘭西、俄羅斯、瑞典等國的聯盟。不過,一七五七年科林一役,他卻遭重挫,奧地利馮.道恩伯爵引兵四萬四千,打敗了他率領的三萬二千普魯士軍。普軍有一萬四千人傷亡,奧軍傷亡則有九千人。
戰役中,腓特烈力圖振起驚慌失措的將士,高喊:「渾蛋,你們以為可以永遠不死嗎?」全面潰逃的普魯士騎兵在他身旁匆匆跑過,顯然都想試試可不可以。
【附注】 Rogues, would you live for ever?這句話已成為名言,常用來激勵將士。英式英語 for ever和 forever不同: for ever指「永遠」, forever則指「經常」,例如:( 1) I'll love you for ever(我會永遠愛你)。( 2) She is forever complaining(她老是在抱怨)。美式英語則一律作 forever。
(古德明)